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09,861,920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77号),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873,334股,并于2022年7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后总股本为79,493,334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9,873,334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59,620,000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共涉及限售股股东2名,为常熟势龙股权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与JUN JI先生,对应的限售股份数量为109,861,9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7.81%。现限售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5年7月29日起上市流通。
(二)2023年5月9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利润分配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79,493,3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20元(含税),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4股,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3年6月12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79,493,334股增加至111,290,668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6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三)2023年11月2日,公司召开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23年11月2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1,550,000股。2023年11月1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授予登记工作。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11,290,668股增加至112,840,668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四)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2024年6月17日,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30,000股,并减少公司股本总额30,000股。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总股本由112,840,668股减少至112,810,668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6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五)2024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利润分配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12,810,66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5元(含税),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4股,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4年7月1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112,810,668股增加至157,934,935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6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六)2024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将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2024年10月18日,公司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2,000股,并减少公司股本总额112,000股。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总股本由157,934,935股减少至157,822,935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七)2024年9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24年9月13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25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2024年12月2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工作,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42,500股。本次激励计划中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57,822,935股增加至158,365,435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
(八)2025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利润分配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58,365,43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1元(含税),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2股,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5年7月11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158,365,435股增加至190,038,522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7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相关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以下称“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3、除上述股份锁定承诺外,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将不会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在离职后半年内,将不会转让所持有公司的股份。上述减持价格和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
4、如果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票,应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给公司所有,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公司或者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5、本承诺出具后,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作出其他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规定时,本人届时将按照最新的规定就该等事宜出具补充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以下称“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公Ag真人国际官网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3、如果本企业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票,应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给公司所有,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公司或者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4、本承诺出具后,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作出其他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规定时,本企业届时将按照最新的规定就该等事宜出具补充承诺。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股东承诺的要求;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9日、2025年2月5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注册资本由15,793.4935万元变更为15,836.543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2025年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近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公司《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经营范围:设计、生产、销售汽车配套千斤顶、专用千斤顶及其相关延伸产品,以汽车驻车制动机构、汽车拉索部件为主的汽车零部件,汽车举升机等汽车维修保养设备、工具;从事与本公司生产的同类商品的批发、进出口业务,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及配套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